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條文,教師代理兵缺的服務年資降可併計入退休年資,但明年元旦後的各項代理(課)教師年資,都不得再併計為退休年資。

現行條文規定,教職員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或任職滿二十五年者,可申請退休;增訂條文規定,任職年資,應包括核備有案,於各級公立學校服務的代理兵缺年資,且自明年開始施行,但明年以後的各項代理(課)教師年資,都不得再併計為退休年資。

條文也增訂,教育部依法令規定資格介派到公、私立學校擔任軍訓護理課程的護理教師退休時,準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其退休金在2001年十月三十日前的任職年資由公庫支給,2001年十月三十一日後的任職年資,由退休撫卹基金支給。


我發現我真的越來越像唸理工的人
像這種條文式的文章--完全是有看沒有懂orz
不過,看PTT上面的講法,好像就是以後當實習老師就跟打工一樣
再也不算退休年資了

這應該算一個重大的新聞吧!
那我是不是應該要認真考慮到大安高工呢?
因為他是目前最有可能開正式缺的學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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