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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點都不是陽光的人
我只是懶惰而已
懶得去記很多很多事情
今天自己一個人跑去大潤發
買了牛奶,買了泡麵,買了零零碎碎的一堆東西
果然我帶的袋子太小了
結果我喜歡的來一客泡菜泡麵就裝不進去
只好把他放在腳踏墊的地方
騎到半路的時候,突然覺得有東西,回頭一看,原來是不小心去擦到保特瓶之類的東西阿
不以為意,繼續騎
直到家門口的7-11時,才發現我的來一客怎麼少了一條!!
虧我在買的時候還想說要多買一條的
結果最後還是只有一條@@"
我還做了蠢事--我折回去找orz
我幻想會有好心人拿著我的泡麵在冷冷的夜裡站在路旁等我這個笨蛋回去找
然後我還要拿出我大潤發的單子證明我買了兩條來一客,可是掉了一條
再回去的路上,我還幻想我會看到來一客的屍體散落在馬路上
可是,當我回到事發現場時,果然是最合於常理的情形
現場沒有拿著泡麵站在路旁的好心人
也沒有屍體散落在路上
果然被撿走了~>
帶著懊悔的心情騎車回家
一方面是懊悔自己發現有東西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停下來
另一方面是懊悔自己為什麼會貪心買兩條
最懊悔的是--為什麼我會做蠢事折回去找勒
我的懊悔只維持了10分鐘
打開電視就忘了XD
我這樣算陽光嗎?
或許這就是豁達,就是放下心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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